于黄昏时分乘舟去打磨海潮的截面
蓝色的宝石就成了红色

【原创短篇】猫姥姥

*关于读书的故事。灵感源自木心《温莎墓园日记》序言,其中写到曾有青年读者写信问过这样一句:“您幼年家境很好,教养是不错的,后来怎会一事无成的呢?”这个问题序言中未给出答案。当然,我也无意代人作答。


我住过的那片胡同叫胡桃园。我有个院子,不大,种了香椿。

住在这的人似乎不惯于按姓名或门牌给人下个定义,更倾向于择个特色。比如那户开小卖部的,以前绰号就叫“冰棍王”。后来家里老大娶了个蒙古媳妇,生了闺女,娘俩都是枣花蜜色的皮肤,还会灵活地扭动脖子跳舞,这生鲜形象就取代了冰棍,他们又改叫“小蒙古”了。我的特色还就是院子里这棵香椿,逢春的时候摘点拌醋,顺便惠及邻里。所以我的诨号就是“香椿老周”。

但有一户钱姓人家的特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。这姓钱的是位五十多岁的女人,身形高壮,力能扛煤气罐,眼睛里带着劲,精光迸射。头发烫了个时髦款式,但欠打理,她对此的解释是:

“嗐,穷命。出得起理发钱,供不起那打理的习惯。”然后挥挥手,这事过去。

乍一听她说得有理,琢磨后以为她颇洒脱。这种洒脱在其他方面也应验。她颇好祭祀,但只祭最实在的,灶台上的油污粘住张灶王像,身体不好就求药师佛。她和佛祖也有交易,她皈依佛,佛赐福她,其实两方都说不准是否真挚,扯平了,也就无论应不应验都合作愉快了。

她的特点算鲜明,绰号是“猫姥姥”——这么温吞!后来我得知,她不爱那些茸茸柔柔的小东西,爱这些的实在是他的丈夫。那个老先生邋里邋遢,像个孩子似的将鼻涕抹在常年不换洗的坎肩上。平时不是睡觉,就是训练那九只猫三只狗一些绝活。狗的训练内容是模仿人直立行走,猫的训练内容是模仿人嗑瓜子吐壳。反正钱老头一醒来,绝不至于无聊。

我去他家看过这些表演,还偷摸地捏出来只金鱼想喂他家猫。偏那猫早就惯于牛奶鸡蛋,是个吃菜事魔,我提供的开荤机会反吓了它一跳,咬一口就给吐了,害我被瞅见恶行,老先生从此疏远我。虽然我每每想到这事,心里总为自己辩护:那些鱼既不可与人互动,也就免于绝活训练之苦,给猫当一次食物,实在没什么。

猫姥姥对这只枉死的金鱼倒不介怀,反助我,大叫那不识抬举的猫的名,也算是骂它:

“混球儿!”

混球儿是只身段好,风华正茂的白猫,有一对鸳鸯眼——这已构成它总不着家的原因。因为钱家夫妇从没向我提过他们的孩子,我就妄加揣测,猜这混球儿是他们对儿女的隐喻。但事实恰恰相反,非是女不孝,而是母不慈。是她的悭吝爱财伤了女儿心。于是女儿的存在之于她,早就从一个活生生的人,成了约莫半年一次的一分钟电话。我们为电话内容列一个提纲,则是:

(一)问候十秒

(二)留白四十秒

(三)告别十秒

这些都是猫姥姥绝口不提的事,她只管操持家务、多揽外快,偶尔捯饬时髦头发,但她屡屡后悔,深觉不如捯饬钞票。

我因此觉得她太务实,但并不反感,她多少还会说些诙谐的俏皮话,好过家中那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老先生——这可能是直觉,也可能是我还在介意他因为金鱼而嫌我。

我想我的直觉也许是对的,因为猫姥姥问了一个问题,难住了我,同时证明了她的有趣。

 

那天是谷雨前后,她上房帮我打香椿。我在地上捡,拾掇了一大兜子,算作她应得的报偿。她在树坑里啐了口浓痰,喝了我递过去的茶,歇了会,没着急走,就看着我擦书架。我听出她在我身后犹豫半天,还是问:

“您是我见过的人里念书最多的。听说这房是您祖母那辈传的,那时能住在这条巷儿,家境真不赖,您教养也顶好。唉,我那时候家里四个闺女,没个男人,妈一个人供,尽量让我们念书,可我不是那材料,自己给耽误了。唉,不说我,我是想问您,您说您,念了这么多书……那怎么到了这个岁数还一事无成呢?”

这像个年轻人问的问题。我被问住,没反应过来。她见我不说话,以为我被踩了痛处恼了,就后悔自己多嘴,道歉告别。我连忙追上去给她道歉,因为心里实在高兴她这么问。我很久没听过这么诚实勇敢的提问了,而在友人面前掩饰快乐实在罪过——我这么多年终于才改过来这点。

她果然认为我至少不该为此开心,于是我沉稳下来,买了十几只金鱼赔给她先生。她让我有问题可想,更有幸的是,她与我一起想这个问题。

“可能是命不好吧,机遇没到。”

下这个论断时她还未看书。后来灾难来了,她开始向我借阅。我并不想,因为这两小柜上幸存的,都是经过浪淘的。它们是一本本的悖论:有的被时空淘汰,被我带着点可恶的自信捡回来;有的被时代捧杀,断章取义,我用沾沾自喜将它们黏贴回完整、真实。我到了这年岁,还迷恋无名英雄。唯一值钱有品格的家当,我以为是那张宋人小画,画者把自己的朱砂印藏进赭石:这是有本事叫画显现,又叫自己消失的人特有的豪迈。

我嗜书如她视钱,这不是什么好事,因为我嗜得并不豁达。

虽然我知道所剩时日不够再将它们全看一遍,但也吝啬,担心猫姥姥会折角,会做记号,会把它们放进三轮车前脏乱的车筐里。但我不好意思叮嘱她,所幸她确实未曾把书弯折过一百八十度,那样爱惜出乎我意料得可喜,算是物质对精神的难得体贴。但我不喜欢她把自己的感想写在小纸条上夹在书里。她意图与我交流,可我拒绝交流这些,甚至认为我既破格分享给她这些,她也该知趣,该无声无息。

可她却一反常态地聒噪起来。

我喜欢的段落她是不会留字条的。她大书特书的恰是我所嫌弃的那点美中不足的煽情。她是不是喜欢半大的孩子写的童话,或者甜蜜的混蛋写的谎言?不过口味不一致不会令我生气。我只会把那些纸条择出来,扔一边。但过后又按页插回去。这有一个好处:有些书我看了三遍。而时间可畏,她也渐能写出些不经推敲的妙语,甚至有几个字我是要戴上老花镜查字典才认识。

可有件事使我生气。她胆敢喜欢陶渊明。她明明连菊花不止开在东篱下也不明白,她凭什么?过了几天,街里街坊居然都知道她喜诗词了。我为她用她所谓的恬淡来博得恬淡的名声感到羞愧。心花落于笔墨,自己不看,却指望别人看,已经是过分的事,而她竟然宣诸于唇吻。对,她固然把曾经捞外快的时间全用来看书,那也不过是从贪财变成了贪知,这更令人生厌了。

我想和她开战,让她更换得宜的欣赏内容。她自己好像也察觉出来,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,我也就一直没说出口。但后来路上碰面,我渐渐发现她那种令我向往的满面精光的生活热情也越来越淡,直到最后一次,她将本谈吃的散文还给我,此后不再借书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哪有个尽头呢。到底是我不该看的。”

我等她走,翻开书,这次再没有用阿司匹林说明书背面写的感想字条了。

其实直到这场风波结束,我才有空想起这事的起因。她本来是为了探索我为什么一事无成才搅合进我的书架的,她放着钱不赚,做自己本来认为无用的事业。我有点歉疚,希望她能幡然醒悟,重新勤劳营生,至少在自己的标准里能快活。为生活而努力执着,没什么不好的。可她没有。她非叫我更惭愧,而她每次看到我,反而低头惭愧,弄得我倒不能显得惭愧。一次遛弯看见她在河边蹲着吃煎饼作早点时,我想好一番说辞,就劝她务实。

“哪有个尽头呢。”

我又听到这句话。只好忍住已经改变了别人的罪恶感,由她了。她到底也是一条有双箭头的单线,要不然在这一边,要不然在那一边,她忽然换了一边。她不肯站在中间。

我这么想着,见她将包裹煎饼的袋子给丢进了河里。想想又不对,她赶忙丢石子,希图把那漂浮的丑东西砸进河底。但它就是不沉。这时她终于想起用手去捞,可袋子已远。于是她只得站在河边懊恼地接受她曾制造了漂浮垃圾的事实。但这条污水河上其实还漂浮了太多垃圾,她没有责怪的意思,也没打算将它们一一拾起,以行善补救作恶。她只搬了块稍大的石头,着恼地砸向河面,看着石头沉到不能再被看到,她才有点安心。她连身姿都不如从前矫健了,这一番动作,让我窥见了她的阴柔。

后来她再不来这条河边,而我成了常客,这是我每天唯一外出的终点,所以我和猫姥姥见面的机会更少。只有两次,每次她都看上去茫然,说话慢,有点糊涂。

一次是她要给隔壁小胖子的书包侧兜里掖块糖,做得偷偷摸摸,被我看见,她反有做错事的羞赧。还有一次,她的女儿终于肯把外孙带回来叫她看看。我隔天拜访,听她讲起一件趣事:钱家老头在上菜前告诉孙子,说排骨啊,骨头比肉好吃。那个外孙实心眼,上菜后当真把肉都吃了,把骨头全扔给老头,闹得钱老先生没吃饱饭,全桌都责备这孩子。

“我却做了个英雄之举。”

“哦?”

“我夸他。夸他是孝顺又聪明的小孩。”

我一笑,心放下来。

为她最终没帮我想出答案,反又祸害一个。

 


END

评论(3)
热度(31)

© 谢山 | Powered by LOFTER